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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孤儿院怎样领养小孩(领养登记生父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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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孤儿院领养小孩流程:

1、领养人符合孤儿院领养小孩的条件、准备好相关证件后即可向领养登记机关申请领养小孩。领养登记机关收到领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发给领养证,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2、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领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 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3、知道孤儿院领养小孩的条件以及孤儿完领养小孩的程序后,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领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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