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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谋操控MFC该平台骗取了1亿多元

三人合谋操控MFC该平台骗取了1亿多元

“我加入MFC不是为了盈利,也没有发展线下,只是想看看传销组织的运作模式,发现传销组织的危害……”

一起看似普通的网络传销案隐藏着一个谜。为了避免一锅端,犯罪分子以一分为三的方式逃避侦查。被追捕后,漏犯称自己为反传销斗士……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熊有期徒刑四年,罚款200万元;李有期徒刑三年,罚款120万元。此前,被捕的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款120万元。

大量的线下发展没有收款记录

开设境外组织MFC以投资理财为名的网络平台吸引会员购买平台发行的虚拟货币,以会员可以通过线下发展获得回扣为诱饵,吸引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自2012年以来,MFC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网络平台开发会员1000多万人,资金流动1000多亿元,涉嫌传销活动。

20202011年11月,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根据公安部发布的线索参与辖区MFC同年11月24日,传销活动成员被逮捕,莫被逮捕。调查结束后,移送平桂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检察官根据鉴定意见认定莫于2014年8月20日注册MFC会员人数为5767人。然而,在公安机关收回的莫及其相关亲属的银行账户中,却找不到收取线下会员资金的证据。这让检察官怀疑莫参与传销活动的账户是否实际控制?

检察官在莫的讯问记录中发现,他曾供认熊、李除了自己外,还与他一起参与传销活动。三人提前讨论加入MFC,为避免一锅端,莫负责通过微信下线宣传发展,熊负责提供银行账户收取转账款,李负责监督,三人分工合作,同意平分收入。

因此,检察官认定熊和李是莫传销案的漏犯。

两名漏犯拒绝认罪

2020年12月24日,检察官结合层次结构图等在案证据,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建议,建议追捕熊、李。

公安机关收到建议后,分别于2021年2月4日和6月17日,通过严格控制和网上追捕,逮捕了李和潜逃其他省份的熊。同年9月18日,公安机关将两人移送平桂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没有参加传销活动。在整个过程中,我只是听从莫的命令。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李始终不承认自己与莫、熊共同参与MFC金字塔销售活动,并说他只是按照莫的要求做,根本不认识熊。

而熊某则称自己是“反传销斗士”:“我加入MFC不是为了盈利,也没有发展线下,只是想看看传销组织的运作模式,发现传销组织的危害,树立榜样,建议别人不要加入!”

退伙协议成为关键证据

如何证明熊、李、莫是共同犯罪?通过与公安机关协商,检察官建议从莫的供词、相关账户流量等证据入手,重点关注运行模式,确定三人共同犯罪的客观证据,梳理三人转账记录、通话记录等关键内容。

在检察官的建议下,公安机关加强了对三人合作的具体细节的讯问。莫承认,三人开始合作后,他们怀疑利润分配不均,导致无法继续合作。2017年2月初,莫退出合作,熊、李支付80万元作为退出补偿,三人签署了书面退出协议。但熊和李否认签署了协议。

检察官通过对莫的补充讯问,确定了协议的存放地点,向其家属解释,最终找到了其供述的退出协议。

经审查,协议内容与莫的供述基本一致,签字日期和三人签字笔迹也一致,三人的转账记录也证明,熊和李在协议签署当天分别向莫转账40万元。到目前为止,熊和李的谎言已经被揭露。

发现三人属于共同犯罪后,检察官对公安机关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的所有银行交易细节进行了审查。经过仔细梳理,发现从2014年8月20日到案发,三人之间的相互转账被排除在外。熊和实际控制银行账户收款9900多万元,李和实际控制银行账户收款500多万元,累计收款1亿多元。MFC平台不同的平台入会费的整倍数基本相同。结合线下人员证词、比较层次结构图等,确认交易对手是MFC金字塔销售活动人员。面对证据,熊、李终于承认了犯罪事实,李自愿退出了一些非法收入。

20212010年10月18日,平桂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平桂区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完全采纳了公诉意见,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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