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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多人参与非法集资100多万元!

几名失业人员在互联网上注册成立公司P2P金融平台,宣传推广公司相关投资目标,让筹资参与者通过手机APP购买投资目标,以承诺高利率为诱饵,吸引众多集资参与者投资。非法集资造成100多名集资参与者的经济损失超过139万元。

这是一起典型的非法集资案件。法院认为,被告在互联网上建立了非法占有的目的P2P金融平台发布了虚假的投资目标,虚构的平台有借款人使用汽车作为抵押贷款,吸引许多筹款参与者购买非法筹款的投资目标。收到的筹款不用于任何实际的投资和商业活动。利用欺诈手段非法筹集资金,骗取参与者的筹款资金,金额特别大,其行为构成了筹款欺诈罪。被告分别被判处10年、2个月、8年、5个月、6年有期徒刑,并被罚款14万元、12万元、8万元。

通常有几种常见的非法集资方法:

承诺高回报。犯罪分子编造了 天上掉馅饼和一夜之间变得富有的神话,承诺投资者获得高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往往在集资初期按时足额履行承诺的本金和利息。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他们秘密转移资金或携,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编造虚假项目。大多数罪犯在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创业创新的幌子下,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来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些甚至组织免费旅游和调查,以欺骗公众的信任。

虚假宣传造势。犯罪分子往往在宣传上投入大量资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平台、广泛发布广告、传单、社会捐赠等,创造虚假势头。

利用家庭诱惑。为了完成或提高业绩,一些非法集资参与者毫不犹豫地利用家庭和地理关系编造谎言,以获得高回报,吸引亲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者迅速传播,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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