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业 > 正文

“发行”虚拟钱银,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近百万元

“币圈一天,人世十年,确保您三个月回本……”打着这样的幌子,李某竟不合法吸收了很多大众存款。近来,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案子。

2019年3月起,被告人李某在韶关市浈江区站南路某写字楼树立工作室,经过树立微信群宣扬、揭露讲课等方法,向社会大众宣扬推行湖北省武汉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私行发行的“EB币”“虚拟钱银买卖”“币火理财”“OKB理财”等虚拟钱银,以“出资21000元,四个月返现,确保不赔本!”“币圈一天,人世十年,确保您三个月回本!”“这个项目不存在任何危险,高收益高赢利”等煽动性话术诱导社会大众出资。

到案发,累计吸收18人合计人民币61万余元存款。案发后,李某于2021年11月10日被警方抓获归案。

浈江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李某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答应,经过向社会大众宣扬、吸引出资虚拟钱银,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形成集资参与人直接经济丢失达人民币61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

鉴于李某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传唤后主动归案并照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分。

结合该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对社会的损害程度和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情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分金4万元,责令其向集资参与人退赔丢失61万余元。

文章来历: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为原创方一切,不代表本刊观念,如有侵权请联络删去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