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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追踪】接连被裁定的“微团商城”,或许这并不是终点?

月初,投融新资讯已连续多篇文章报道曝光了赖晓云及其名下的微团商城涉传,数亿资金被冻结的消息。

这不,持续关注着动态的小编,今日在裁判文书网上又看到了四篇最新的关于微团商城的行政裁定书,这次是追加冻结与之相关的银行账户及其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上的存款。具体裁定如下:

2021年12月12日,案号(2021)湘0726财保20号显示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肖志峰在银行账户及其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上的全部存款。

2021年12月12日,案号(2021)湘0726财保21号显示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吴红英在银行账户及其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上的全部存款。

2021年12月12日,案号(2021)湘0726财保22号显示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斯秀林在银行账户及其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上的全部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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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2日,案号(2021)湘0726财保23号显示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王高峰在银行账户及其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上的全部存款。

据了解,这四人的账户,都是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广东微团商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东微团商城电商科技有限公司传销一案中,发现广东微团商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东微团商城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账户来往密切,为了防止转移或隐匿涉案的违法资金,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案提出冻结存款的申请。

看到这里,可能有刚接触到此报道的朋友要问了,到底是什么案件冻结了相关人员的数亿元,现在与之有来往的账户也都要追踪被冻结呢?我们先从以往的报道回顾来了解一下。

10月,微商电商调研就已经发表过一篇《中国微团:在微团吉蜜投入3000元,可年赚720万?或涉“三宗罪”》的文章,分析了微团吉蜜的拼团返利模式涉嫌违法的三个地方:1.涉嫌非法集资;2.组织领导传销活动;3.诈骗罪。

11月,由北青网健康发表了一篇《微团商城关联方东莞旭远电子科技及相关人员涉嫌传销被冻结1.5亿元》,报道了三则财产保全的执行裁定书,因涉嫌传销被冻结账户1.5亿元。

12月5日,反传防骗联盟发表的《赖晓云名下多家公司被冻结数亿资金,或与“微团吉蜜”涉嫌传销有关》,报道了赖晓云相关联的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共计11份,文中还揭露了微团商城涉及传销的运营模式。

12月6日,反传防骗联盟紧跟着再报道了一篇《“传奇”女企业家赖晓云的“崩塌之路”,从“微团商城”涉传开启》。

看完媒体的报道,网络上,若干网友在上当受骗后也是忍不住吐槽起“被骗”、“**”、“拉人头”来曝光中国微团。

看完了多方的报道,我们再来看一下“中国微团”真正被定性为传销性质而被查处的营运模式。

从会员处得知,2015年的推广资料显示,微团商城设立了微店主、分销商、代理商、运营商、加盟商等多个级别,并根据缴纳的门槛费用(首次购物费用)享受不同的佣金收益。

微店主直推一代消费利润30%;分销商可以享受产品利润的八代推广收益,分别为30%、10%、10%、10%、10%、5%、5%、5%合计85%,自已购物返利润5%;代理商可以发展分销商或享受八代的收益;运营商可以发展分销商享受八代的收益。并能够招商家入驻享受产品利润10%;加盟商可以发展分销商享受八代的收益,开发加盟运营商享受40%直推利润。

区代、市代、省代除以上利润外,还将享受公司股权分配,同区开发享受100%收益,跨区开发同级享受50%收益。

后续微团商城又推出了投资380元:

1、商城价558元EV产品(苹果干细胞一盒及小分子肽2盒)、赠送微团商城weemall微店一个;

2、享受商城百万商品代理权,一件代发货服务;

3、享受商城所有产品销售利润的30%;

4、推荐朋友开店,可获得45.6元现金奖励;

5、推荐店铺所有产品销售利润可得10%;

6、赠送三层会员大数据流量以及销售利润30%-10%-10%;

7、享受EV品牌产品VIP价格及权益;

8、实体店商家可免费入驻商城宣传;

9、实体店商家赠送3层会员数据库,并开通收款二维码锁粉。

而从上述两种模式看,此运营模式通过认购商品变相收取门槛费用,设立多个代理级别,并通过发展下线获得报酬的方式鼓励“拉人头”,皆符合传销的行为特征。

现在“微团商城”确定被定性为传销性质已被查处了,而与之相关有过联系的账户也在被相继查处,此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关于后续发展,我们投融新资讯依旧会持续关注。

【投融新资讯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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