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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经济与社会进步的好不好?

想要知道明代的经济与社会进步的如何吗?尽管明太祖朱元璋限制了商业服务的发展趋势,影响了东西方经济发展文化交往。但其实抑商仅仅明朝商业服务现行政策的一方面,与此同时激励商业发展的一面都是有些,下边趣历史我为大伙儿详解一下相关内容。

南京是那时候的都城,人口数量近20万,人烟稠密,住房连廓栉比,旅社一榻之室,月钱高千余。明**部门为征缴商税,京东设宣课司,府设税课司,州县设税课局、库。

洪武年间商税较轻,“三十而取一”。暗处阶段还铸“洪武通宝钱”。因为铜币分量重,使用价值小,不有利于很多的进出口贸易,明太祖朱元璋确定发售钞票,造“大明宝钞”,严禁民俗用银。

可是明代禁海的因素却源于明太祖朱元璋:是由于那时候朝中必须安置内部结构、严厉打击北元,对逃往水上的张士诚、方国珍等反军乱党及其强盗一时腾不出手来剿灭,因此一声令下执行海禁。也造成明代中后期沿海地区普通无以为生,日寇之祸影响甚深,也使明代赶不及发展趋势出资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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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商业发展给大家带来了充足的物质生活,但从而造成了传统式儒家思想倡导的“士农工商”级别纪律的紊乱及其享乐主义、奢华奢靡之风的风靡。这些都促使明朝中后期的士绅们,竭力排斥商业服务的发展趋势,乃至于将明朝亡国的根本原因归结于商业服务兴盛产生的诸多缺点。

第一,避免生意人团队扩张,想方设法阻拦农户做生意。苏、松、嘉、湖、杭五郡地狭人稠,“细民无田以耕,通常逐末利”,明洪武三年(1370年),“令五郡民无田地产业者在临濠开种”(《明太祖实录》卷五三)。采用移民投资屯垦的方法阻隔无田农户的做生意之途。假如说,这类方法还有较柔和的民贵君轻颜色得话,那样,下边这类方法便散发着一股“腥臭味”了。

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太原府代州繁峙县令奏章:县内有农户三百余户出逃,累岁招抚不还,乞令卫所抓捕。明太祖朱元璋览奏后,谕户部:老百姓安土重迁,倘若衣禄足给,岂肯轻去其乡?听其“随处占籍”,“若有不务耕地,专事末创作者,是为游民,则拘捕之”(《明太祖实录》卷二八)。

若背井离乡农户不务耕地,专营店商业服务,则视作好吃懒做、无所作为的人,准许拘捕。用纯粹的暴力行为把农户再次回到田园风光,不可以她们离去土地资源。使生意人总数被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

第二,要求生意人不高的社会等级。士农工商是中丨国古时候住户的级别编码序列,生意人稳居最少层。执政者为别长幼尊卑,明高低贵*,推行住户按级别交易的方法。不一样级别的住户在居住房屋的多少、尺寸,衣服裤子的材料、款式上都是有非常大的不一样。

明太祖朱元璋建明后,以清扫胡俗,修复礼乐制度以民为本,沿袭了这一规章制度,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令,“农户世家许穿绸纱棉布,富贾世家止许穿棉布。如农户世家,但是一人为因素富贾者,亦不能穿绸纱”(《大明会典》卷六一)。明太祖朱元璋要求生意人服食的面料比农村人的还差。应该说,这也是朱元璋的等级观念在规章制度层面的集中体现。

第三,禁止擅自出航进出口贸易。在明洪武阶段,明太祖朱元璋秉持友谊的对华政策,积极地与世界各国发展趋势友好往来。许多国家与明代建立了进贡关联,开展进贡进出口贸易,贡期及每一次总数各不相同。明太祖朱元璋热烈欢迎世界各国使臣、生意人来中国对外贸易。容许进贡船舶附载货品与我国互市,并免税商税(《续文献通考》卷二六)。

因而,明洪武初,出现了东西方友善相处的隆重开幕:“明洪武初,国外诸番与中丨国来往,大臣绵绵不绝,富贾便之。”(《明太祖实录》卷二五四)后虽进贡我国有一定的降低,但安南、占城、真腊、暹罗、大琉球群岛等尚与明维持着紧密的进贡关联。明太祖朱元璋也常外派使臣起兵别国,更有外国商人来北京者。

明洪武七年十二月,命刑部侍郎李伟及通事梁子名起兵琉球国,赐予其王察度很多物件:文绮二十匹、陶瓷器一千件、铁釜十口。与此同时,命李伟以文绮百匹、纱罗各五十匹、陶瓷器六万九千余件、铁釜九百九十口,“就其国市马”(《明太祖实录》卷九五)。

明洪武九年四月还国,市马四十匹,硫磺五千斤。明洪武九年五月,“日自己滕八郎以商至京,献弓砍柴刀甲、硫磺之属”(《明太祖实录》卷一○六)。明洪武十六年,遣使赐占城、暹罗、真腊王者织金文绮各三十二匹,磁器一万九千件(《明太祖实录》卷一五六)。

十九年,“诏遣指引佥事高奴仆等以绮段、布料市马于高丽”等(《明太祖实录》一七九卷)。东西方经济交往经常,但皆为政之道丨府操纵。对私商出海进出口贸易严格严禁。明洪武四年一声令下“禁濒海民,不可私出航”(《明太祖实录》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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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又申令:“禁濒海民通奸国外列国”(《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九)。二十七年:“敢有私底下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一)三十年:“申禁人丨民无得擅出航与国外互市。”(《明太祖实录》卷二五二)由此可见,明太祖朱元璋确实是把禁民出航进出口贸易做为一项主要的基本国策。它限制了海外市场的扩张,抑止了海商的发展趋势。

第四,盐茶专卖店。盐,是日常日常生活用品,必不可少。为资粮饷,早就在1361年,明太祖朱元璋就进行制订盐法,设定机构管理食用盐商品流通。“令生意人贩鬻,第二十分取其一”(《明太祖实录》卷九)。

明洪武初,诸产盐的地方皆相继设立了监督机构,对食用盐煤炭运输严格要求。每一个盐场地产之盐皆有固定不动的行盐地域,不可越境售卖(《大明会典》卷三四)。生意人要获得食用盐的贩卖权,务必输米至边,随后,才可以获得盐引,到特定盐场支盐,再到特定地域销丨售。“凡将有引官盐不于拘该引盐路面售卖,转于别境犯界货卖者杖一百,而买肉食者杖六十”,盐货入官。

为确保官盐热销,还做过很多要求。如“将官盐插和沙子货卖者杖八十”;不能售卖私盐,“凡犯私盐者,杖一百,徒三年”。拒捕者斩,窝藏者及推动牙人,杖九十,徒二年半,乃至担着驮载私盐的人也需要惩罚,杖八十,徒二年;生意人“售卖丨官盐不能盐引相离,违反者同私盐法。

其卖盐毕十日以内不交退引者笞四十,若将旧引映射盐货者同私盐法。”虽也是有严禁官员势豪开中,确保商民权益的要求:“凡监临官员诡名及势力的人中纳钱粮,请买盐引勘合,侵夺民利者杖一百,徒三年,盐货入官。”(《大明律集解附例》卷八,〈盐法〉)但终究限定过多,影响了市面的发展趋势。茶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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