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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极鼓励拉下线,分红许诺跨层抽成?部门人士回应称不是我们的

继陕西女子田淑平爆料称自己听信推销员夸大宣传,令其3岁的女儿服用无限极产品导致心肌损害后,澎湃新闻记者又调查发现,在重庆、河南、四川等地的多起死亡案例中,无限极产品都牵涉其中。

事件爆发三天后,1月19日,西安市工商局责成工商雁塔分局对无限极陕西分公司是否涉嫌虚假宣传进行立案调查。无限极在公开层面也回应称,“一定积极配合调查,也会及时对外公布相关情况。我们一定会以此为鉴,自省自查,坚持合规发展。”事实上,除了夸大宣传,无限极究竟是直销还是传销也广受争议。

印有无限极商标的奖金制度材料,内容与网络流传的文字及视频资料基本吻合。

无限极自称是合法的直销,并已建立起一支规模庞大的经销商队伍。这些不签署劳动合同、不领取固定工资的“业务伙伴”根据业绩表现获得无限极公司发放的奖金。然而,奖金不单单来自自己的业绩,澎湃新闻记者获得的一份制度资料显示,除了经销商自己的销售业绩外,奖金制度还鼓励多多发展下线,并将下线的业绩表现也作为上线的考核标准。这种被称为“拉人头”式的做法实际上不被合法直销允许,而是属于传销。

值得一提的是,先于无限极被曝出损害消费者健康的直销企业天津权健、河北华林,已分别于1月14日和1月15日由官方宣布“涉嫌传销活动”。

十笔奖金构成收入,最高提成60%

十笔奖金的组成

这份无限极公司奖金分配方案显示,无限极经销商可以享受销售折扣、培训奖励、业绩红利等共计10笔奖金提成。每笔奖金的提成比例随个人当月业绩的增加而上升,此外还可以通过发展业务能力出色的下线,也就是“拉人头”,来实现“躺着挣钱”。10笔奖金全部以业绩提成比例的形式发放,互相独立。如果挣到全部10笔奖金,经销商可以从销售额中获得60%的提成。

根据该制度,普通消费者一次性购买无限极产品达498元,即可获得一张优惠卡成为“优惠顾客”,此后购买所有无限极产品皆可享受8折优惠。从产品零售价来看,这一门槛并不难达到。无限极官网上显示,无限极保健食品的代表产品之一增减口服液的零售价格为335元/盒,消费者购买两盒即可办卡,在此之后他获得的优惠价格即为268元/盒。这一优惠在全国各地的无限极门店都可以使用,没有时间与地点的限制。

事实上,在获得优惠卡之后,消费者就已经成为无限极直销网络的一员。根据制度,这名消费者不仅可以凭8折优惠价格拿货,再以零售价转卖给其他人以赚取20%差价,还可以介绍其他消费者办卡从而发展下线。在无限极公司的制度中,下线被称为“市场”或“合作伙伴”。

不过,优惠顾客距离成为经销商,享受十笔奖金还有一步之遥。根据规定,优惠顾客需要每月业绩达到4000元,相邻两个月的业绩之和达到10000元,即可与无限极公司签署劳务合同成为经销商。成为经销商后,每月需要贡献最低300元的业绩保住资格。

成为经销商的条件,以及进一步晋升的要求

无限极没有在公开渠道透露经销商和优惠顾客的总人数。但可以作为参考依据的是,无限极在册员工数量约为4700名,却在全国拥有7000余家专卖店与上万家工作室(提供咨询服务)。2009年9月,无限极董事长李惠森发表讲话称公司在上一个五年中“业绩增加了500%,市场扩大了2.5倍”。无限极2014年发布的发展计划则写道,目标2019年的业务队伍规模达到2014年的3倍。

实际上,根据2005年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令第443号),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条例还规定,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同时,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详解奖金制度:单月业绩一万元是道槛

从10笔奖金的构成来看,第1笔奖金即为八折拿货赚取的利润;与普通经销商关系最为密切的是第2笔至第5笔奖金,分别为:销售折扣、培训奖励、业绩红利以及公司分红;第6笔至第10笔则是从无限极的公司总销售额中直接进行分成,仅适用于业绩达到10万元、100万元级别的顶尖经销商。

对于普通经销商而言,单月业绩达到1万元是一道门槛。无限极内部将之称为“达标市场”,许多奖金的发放都依此作为凭据。

前两笔奖金

在第2笔奖金销售折扣一项中,经销商根据业绩获得提成比例,最高10%,且宣称只升不降、允许跳级晋升、相邻两月相加等原则。一个相邻两月业绩之和达到1万元的经销商,此后每月都可以从销售收入中提成10%。

第3笔奖金培训奖励开始与下线业绩产生关联。根据“培训奖励”(亦称“超额奖励”)规定,只要有一个下线业绩达到1万元,经销商即可从自身业绩中提成12.5%。如果没有直属达标市场(解释下),但基础市场(即经销商与下线的业绩之和)达到1万元,也可从一部分收入当中提成12.5%。

第4笔与第5笔奖金跨越了层级,将经销商的提成比例与隔代下线的业绩联系起来。

业绩红利规定

如果将某位经销商在直销网络中的位置视作金字塔尖,那么在第4笔奖金“业绩红利”中,整座金字塔的业绩总和决定了这位经销商的提成比例。根据制度,业绩总和被划分为20个档位,最低需达到1万元才可获得奖励。此外,经销商的“业绩红利”需要减去直属下线的“业绩红利”才是最终到手金额。

举例而言,一位经销商与其全部下线的单月业绩之和为150万元,则他的“业绩红利”比率为4.5%,计6.75万元。但假如这位经销商有2名个人业绩总和40万的下线,则后二者的“业绩红利”各计1.4万元,该经销商的最终到手奖金为3.95万元。

换言之,隔代下线的业绩可以帮助经销商提高奖金比例,但是“业绩红利”提成的基数还是取决于其自身的业绩。

在澎湃新闻记者获得的一份吉林四平地区的无限极课程视频中,一位中年女性讲师提醒学员们注意业绩红利档位划分的特点。她表示,无限极设置了整整20个档位,档位之间金额差距非常小,这意味着不会像其他直销企业一样,出现经销商囤货冲业绩的现象,“所以你们说无限极好不好啊?”台下听众齐声答道,“好!”

无限极“财富神话”:公司分红许诺跨层抽成

最具吸引力的公司分红奖金

重头戏则是第5笔奖金 “公司分红”。经销商只要拥有一个直属达标市场,并且自己的业绩达到一定点数就可以获得“公司分红”。

澎湃新闻记者在一则网络宣讲视频中发现,授课讲师称之为无限极“最有魅力的一笔奖金”。无限极在此引入“分区”的概念,用来标示经销商与隔代下线之间的层数关系。如,直属下线是第一分区,下线的下线即是第二分区,依此类推。

根据“公司分红”的规定,上线可以直接从跨层下线的业绩中直接按照一定比例抽成,业务总监级别的代理商可以跨越八个层级,抽取第九分区下线的业绩分红。这使得跨层抽成的“公司分红”成为无限极塑造的的财富神话之一。

澎湃新闻记者获得的这份奖金制度材料上举了一个“六六模式”的例子,即假设一位业务总监级别的代理商有6名下线月度业绩达到1万元,而这6名下线每人又发展出6名业绩破万的下线,以此类推直至第九分区。那么,这位业务总监在九个分区内共创造出了10077696个达标市场,当月“公司分红”收入可以达到夸张的621457920元。

“六六模式”理想状况下的财富神话

月入6亿元,当然只是理想状态下的假设,但是“公司分红”所勾勒的美好前景驱使着无数底层经销商向着业务总监的目标“晋升”。只有头衔上升了,经销商才能获准计入更多的分区,从跨层下线的口袋中攫取利益。

然而,“晋升”的要求十分苛刻,从最初的见习业务主任到首席业务总监之间共有9级,难度层层上升,不仅考察直属达标市场数量和累计营业额,还需要连续数月满足要求。

举例而言,如果想从见习业务经理晋升至业务经理,需要有6个月发展出4个1万元的市场以及2个10万元的市场,总业绩需达到50万元,此外还必须在6个月中连续3个月满足要求。然而,业务经理也不过是身份阶梯中的中游位置,在9个层级中名列第5。

无限极的最高荣誉是首席业务总监,享有这一身份的经销商在全国范围内屈指可数。他们频频现身于无限极官方的大型活动和宣传资料上,向底层直销从业者们宣讲自己的优渥生活与成功故事。

晋升制度一览,对于保级和降级的规定没有在此写明

然而,无限极公司不会在宣传资料中透露的是,晋升制度中还隐藏着保级与降级制度。经销商并非攀升上一层职级以后就能高枕无忧。如果业绩不达标,经销商将会遭到降级,使得前期的努力付之东流。不进则退之下,许多位于中层的经销商不惜举债冲业绩以维持地位,有朝一日能够依靠下线抽成不劳而获的梦想驱使着他们愈陷愈深。

一位原四川地区经销商对澎湃新闻回忆三年前的保级政策,“3个月业绩够了才能晋升上一个职级,接下来还得保3个月。比如说,连续3个月达到10万业绩可以晋升高级主任,接下来还得连续3个月达到10万!”这位经销商从事无限极事业5年,前后花费20万元,于2015年退出。

这一说法也得到了两位无限极经销商家属的确认。一位杭州的网友表示,自己的父母双双投身无限极,前后花费逾100万元。他表示,晋升某一职级的业绩要求同时也是保住这一职级的业绩要求,“比如你现在是经理级别,这两个月你没能达到业绩,就会降。”

还有一位河南经销商的家属也向澎湃新闻记者描述了相同的制度模式。这位男子回忆,自己的前妻接触无限极1年多,头两个月工资全部投入用于购买产品,如今已经晋升到了业务主任的等级,“她一个月是5万的业绩,需要保持3个月。”这位男子的前妻通过套刷信用卡,至少已经投入8万多元,终于在成为业务主任三个月后拿到了1200元的“公司分红”。两人目前已经离婚。

多层次直销处于灰色地带,拉人头计酬涉传销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向无限极公司媒体部门人员求证这一奖金制度资料的真实性,对方予以否认。这位内部人士向澎湃新闻提供的经销商奖金制度说明十分简短:经销商享有20%的批零售差收入,10%的销售折让以及市场推广费用。在此,批零售差收入与销售折让两项,在数字方面与材料中的第1笔奖金和第2笔奖金相同。

关于“市场推广费用”的构成,这位媒体部门人士仅表示,“我们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计酬,具体计算方式属于每家企业的内部信息。”

无限极媒体部门人士的回应

无限极官方也没有在公开渠道发布过奖金制度的细节。然而,在网络上的一则宣讲视频中,一位头衔为“无限极首席业务总监刘莉”的女子向学员讲授无限极奖金制度,内容与“十笔奖金”如出一辙,这则名为“云南八碟”的视频发布于2013年。

值得注意的是,据澎湃新闻记者调查发现,无限极公司在2009年专门为刘莉举办了晋升至首席业务总监的表彰仪式,董事长李惠森亲自在会上致辞发言。

刘莉在奖金制度材料底页也有出现。

根据世界直销联盟提供的定义,直销可分为单层次直销与多层次直销。前者即为中国《直销管理条例》对直销所下的定义,即“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然而,无限极规模庞大的经销商并非注册在案的直销员。从十笔奖金中的“公司分红”和“业绩红利”可以看出,其所采用的模式为多层次直销,即除了售卖产品之外,直销人员还被鼓励发展吸收下线,从下线的报酬中按照公司规定的奖金制度抽出相应的报酬。

目前,多层次直销已经成为了中国直销行业的通行做法。南京大学中国直销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董伊人即提到,国内目前的直销企业实际上都在使用多层次直销,这就像是“皇帝的新装”,大家心知肚明,但谁也不去捅破。

然而,多层次直销事实上已踏入法律的灰色地带。与《直销管理条例》同步出台的《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即为传销。传销有三个明显的特点,即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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