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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皇帝“赐府另居”是什么样 仅仅是分居单过那么简略吗

今天趣前史小编给咱们带来清代皇子的故事,感兴趣的读者能够跟着趣前史小编一同看一看。清代皇子“赐府另居”,便是“分家单过”那么简略?

浅显点讲,清代给予宗室王公爵位的加封,但只令其建府于京中,非旨不得擅离京城。顺治年间,顺治皇帝逐步确认了依据皇子爵位等级的不同,给予必定规划王府另居的准则。王府设有专门的属官、侍卫、宦官,还配有必定数量的包衣佐领、下五旗旗分佐领。在皇帝“赐府另居”的一起,一般还会赐予必定数量的田产、物资或许生意店肆,所以一个以皇子为中心的巨大社会群体便逐步构成。

仅仅这声势浩大的“赐府另居”,参加“禁抑宗藩”的准则后,便成了一项关乎分解王权、安定皇权的**准则。

清代王府原址

作为我国前史上最终一个封建王朝,清代充沛吸取了前朝历代的灭国之因,拟定了许多避免外戚干政、母后擅权的有用准则,《清稗类钞·宫闱类》对清代皇子出世以来的各个年龄段予以了较为清晰的记载,能让咱们大致得出这种准则的无情和有用:

皇子生,不管嫡庶,甫堕地,即有保姆持付乳媪手。既断乳,即去乳母,增谙达,凡饮食言语行步礼节皆教之。六岁,备小冠小袍袿小靴,令随众站班当差,教之上学,即上书房也。十二岁,有满文谙达教满语。十四岁,教弓矢骑射。至十六或十八而婚。

这种准则有种较为显着的特色,那便是“惟与生母相见有守时,见亦不能多言”。自幼与生母分别,尽管过分冷若冰霜,但却能充沛确保皇帝和生母之间的联系陌生,有用避免母后擅权的负面状况呈现。

仅仅大婚今后,就代表着皇子业已成年,再居于皇宫天然不再适宜,所以便有了皇帝的“赐府另居”。

“赐府另居”准则,开端于顺治元年,通过顺治五年和顺治九年的两次完善,这一准则才底子构成。仅仅,其时的顺治皇帝没有生育皇嗣,这项“赐府另居”准则只针对那些“国初创始,餐风露宿,以百战定全国”的劳绩宗亲。可皇室宗亲的劳绩不同,赐府的规划天然不能同等,所以一个依据爵位等级而赐予相应规划府第的衡量方法,天然而然的发生。

依据乾隆朝所成《皇朝通典·卷四十》的记载,清代宗室爵位分为六级十二等,分别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将军。依据于此,顺治皇帝拟定了极为详细的王公府第规划。

依据《清实录·世祖实录》的记载,顺治皇帝于顺治九年公布条令,先行清晰了从亲王到宗室公爵的府第建制:

亲王:基高十尺,外周围墙。正门,广五间,启门三。正殿,广七间,前挥周围石栏。左右翼楼,各广九间。后殿,广五间。夜室二重,各广五间。后楼一重,上下各广七间。自后殿至楼,左右均列广虎。正门、殿、寝,均绿色琉璃瓦。

除此之外,“亲王”府第的后楼、翼楼、旁房的用瓦、镇兽、门柱、金钉、贴金、绘画、窗楹等等都有清晰的规则。

清代王府内景

郡王(包含“世子”爵位):高八尺。正门一重,正屋四重。正楼一重。其间数、修广及正门金钉、正屋压脊,均减亲王七分之二。梁栋贴金,绘画四爪云蟒,各色花卉。正屋不设座,余与亲王府同。

贝勒:高六尺。正门三间,启门一。堂屋五重,各广五间,均用筒瓦。压脊二,狮子、海马。门柱红青油饰。梁栋贴金,彩画花草。余与郡王府同。

贝子:基高二尺。正房三间,启门一。堂屋四重,各广五间。脊安望兽,余与贝勒府同。

“贝子”以下的宗室“公爵”,“均与贝子府同”。

也便是说,依据宗室爵位的不同,所赐府第的地基高度、房间数量、门窗数量等等均有不同,用以不同爵位等级的补服图画也在府第绘画中有着相对应的体现。等级森严、尊卑清楚,仍然是宗室王公“赐府另居”的首要特色。这也是后世宗亲中“王府逾制”罪过的底子依据。

“赐府另居”的特色和进程

依据《皇朝通典》的记载,皇子一般到了15岁,便由宗人府向皇帝提请分封谕旨,让皇帝钦定皇子爵位,恩赐府第另居,脱离皇宫开端单独日子。

康熙十四年,康熙皇帝下达了第一道“赐府另居”的谕旨,只不过分封目标依然是皇室宗亲,而非当朝皇子——恭亲王常宁(顺治皇帝第五子)、纯亲王隆禧(顺治皇帝第七子)。

在康熙皇帝的这道谕旨中,咱们能清晰得出“赐府另居”的另两个特色:

1、康熙皇帝命令,“着常宁在正蓝旗、隆禧在镶白旗”,此即为宗室分封的地址地点。

2、“亲王封爵外藩,工部题明,遣官营建府第”,也便是说宗亲府第的营建作业由工部一力承当。

雍正十三年九月,刚刚继位的乾隆皇帝对諴亲王、和亲王命令赐府,咱们能够大致得出“赐府分家”的整个进程。

《清实录·高宗实录》记载了乾隆皇帝的这道谕旨:

皇叔胤秘、皇弟弘昼向荷皇考深恩,封以亲王之爵。但封爵之典。没有举办。又二王尚寓居紫禁城内。应怎么封爵,并踢居王府,分予护卫、给赌家资,务期退让宽余之处。著总理业务王大臣,会同礼部、内务府酌量缓急,详议具奏。

乾隆二年,由工部承建的两座府第完工,乾隆皇帝“亲临阅视”,并命令由内务府总管带领内务府属员,“送二王迁往府第”。

“赐府”的配套恩赐

“赐府”,仅仅一个给了皇子或许宗亲王公一个寓居的当地,并不能让王府完成正常工作,无法显现皇恩浩荡,更不能完成皇帝予以分封的底子意图——分解王权、安定皇权。

所以,皇帝在给予宗亲、皇子“赐府”外,还要给予经济系统、属官系统和统辖役人的配给。

经济系统的树立

顺治十年,清廷拟定了清晰的爵位俸禄准则,此为“赐府”王公经济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皇朝通典》关于宗亲王公的俸禄有着清晰记载:

亲王,岁给傣银一万两;世子,六千两;郡王,五千两;长子,三千两;贝勒,二千五百两;贝子,一千三百两;镇国公,七百两;辅国公,五百两。每银一两,给米一斛。

如此俸禄,尽管在清代时期归于肯定的“高薪”,但却也无法满意王府巨大的日常开支、刚需所用。更何况,宗亲王公们还有着千奇百怪的特别嗜好,还需求豢养各种人等,假如再有个结党需求,更需求巨额金银支撑。

清代官银

所以,在正常的爵位俸禄外,皇帝一般还会恩赐庄园、田产、商铺并执役人丁。康熙六年,清廷拟定了较为详细的“赐府”附加恩赐:

亲王:得恩赐大粮庄、银庄、瓜园、菜园、果园等四十二所。投充人、新丁、炭军、灰军、煤军合计一千七百七十五丁。郡王:得恩赐各类庄园二十所,投充人一百户、探捕户二十名、牲丁十五名。炭军、灰军、煤军各五十名。

也便是说,除了正常的薪酬外,皇帝还会恩赐给宗亲王公许多“生财之道”,以满意王府的巨大开支。田产、店肆来的更为直接,简直成为了王府首要的财路。

属官系统的树立

王府建成,王府的属官系统也会敏捷树立,掌握王府诸等庶务乃至帮忙王公参加朝政、处理所领差事。王府的属官系统首要包含三类人:

第一类:王府总管,代表官职——长使。清代王府的长使权利十分大,除了“掌府中之政令、率僚属以各领其府事”外,乃至还能够跟从王公参加政事,直到康熙皇帝于康熙八年以“会议之事,俱系国家严峻秘要业务,理应极端慎密”为由,予以制止。

第二类:护卫,代表官职——一二三护卫。毕竟是皇室宗亲,身边的护卫也肯定不能迷糊,依据爵位等级的不同,予以不同数量、不同等级的护卫,也属皇帝的特别恩赐。

一二三等侍卫形象

第三类:礼制引导,代表官职——典仪。典仪掌握王府的日子业务,比方膳食、开支、修葺等详细业务。

第四类:护军,亦称为“甲兵”。除了王公的护卫外,王府还装备必定数量的护军,担任护卫王府安全。王府甲兵数量并不确认,随皇帝的个人志愿而定。

除护军外,《皇朝通典》对王府中的长使、护卫、典仪等有着清晰的装备数量规则:

亲王:设长史一人;一等护卫六人,二等护卫六人,三等护卫八人;四品典仪二人,五品典仪二人,六品典仪二人。郡王:设长史一人;一、二、三等护卫共十五人;五、六品典仪共四人。贝勒:设司仪长一人;二、三等护卫共十人;五、六品典仪共三人。贝子以下,不设长使,仅护卫、典仪人数递减。

王府护军的数量,咱们需求给予侧重阐明。王府的属官们,由朝廷支应俸禄,也便是说,这些属官从底子上讲只归于朝廷,并不归于地点王府。皇位传承不断,宗亲王公就会连绵不断的呈现,仅是支应这些王府属官便是一项浩大的开支。依照雍正皇帝的说法,假如任其发展,“不光赋税不足,即米石亦不能足”。但长使、护卫、典仪已被清晰规则,皇帝也只能从护军数量上寻觅紧缩开支的方法。

所以,雍正皇帝对王府护军的数量予以了清晰规则:

嗣后,亲王护军、领催定为四十名、马甲一百六十名,共赋税二百份;郡王护军、领催定为三十名、马甲一百二十名,共赋税一百五十份;贝勒护军、领催定为二十名,马甲八十名,共赋税一百份;贝子护军、领催定为十六名,马甲六十四名,共赋税八十份等等。

统辖役人的划归

树立了经济和属官系统,“赐府分家”今后的宗亲、皇子们还会被赐予必定数量的包衣佐领和八旗旗分佐领,也便是分给详细的统辖人群。这项准则开端于努尔哈赤时期的“八旗准则”,包衣佐领即为奴才;旗分佐领,即为下五旗的旗人。

也便是说,“赐府分家”今后的宗亲、皇子们,能够得到必定数量的私属奴才,和必定数量的统辖旗人,以确保他们的主子身份和爱崇位置。

自此,一个具有系统经济系统、完好属官系统和下辖民众、奴才的社会集合体——王府,才正式构成。

清代八旗

“赐府分家”中的王权分解、皇权安定

从上述王府的规制来看,一位王公简直同等于王府中的“皇帝”,权利巨大。再加上努尔哈赤时期,对宗亲王公许多特别权利的给予,“赐府分家”今后的宗亲、皇子们很简单构成私家实力,从而严峻要挟皇权。

行至康熙朝,康熙皇帝乃至以为“凡事端之生,皆由五旗而起”,皇权和王权之间的对立逐步变的公开化、明朗化、尖锐化。而通过“九子夺嫡”事情严酷洗礼的雍正皇帝,更是深深理解王权对皇权的极大要挟。乾隆朝初期的“弘晳逆案”,更让乾隆皇帝对王权要挟有了清醒认识。

所以,通过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的尽力,“禁抑宗藩”的准则便逐步浸透到了“赐府分家”的准则中,有用分解了王权、安定了皇权。其间,雍正皇帝关于“禁抑宗藩”的遵循更为完全、清晰,首要有以下两项方法:

1、制止诸王随意奴役旗分佐领人等

雍正皇帝以为,下五旗尽管各有诸王带领,但真实主子仍是登峰造极的皇帝,“五旗之人,竟有二主”的状况肯定不能呈现。所以,雍正皇帝清晰规则,诸王不得随意奴役下辖旗分佐领,乃至连包衣佐领的指配也有必要先行请旨,得到皇帝答应后,方能实施。

假如诸王下辖的旗分佐领中,存在爵位较低的皇室宗亲,则“置于该旗公中,令在上三旗行走”,令其脱离诸王束缚,直接归为皇帝统辖。雍正皇帝的意图十分清晰,就一句话——其宗室、觉罗之佐领,惟朕能够奴役耳。

在“赐府分家”今后的佐领赏给中,雍正皇帝将诸王的统辖权进一步紧缩,乃至直接掠夺了奴役权,有用限制了诸王私家实力的构成,对王权分解有着极为要害的影响。

雍正朝诸王代表人物——廉亲王允禩

2、禁止朝臣同诸王来往

康熙朝晚期的“九子夺嫡”事情之所以呈现,和皇子同朝臣之间的串联、结党行为有着直接联系。雍正皇帝继位初期,根基不稳、皇权不固,诸王府中仍有朝臣不断来往,私自结党,对雍正皇权造成了极大的要挟,对雍正新政也有着不同程度的掣肘。

为了根绝这种状况,雍正皇帝早在雍正元年正月就发布了一道严旨禁令:

凡上三旗大臣侍卫官员人等,俱不许在诸王门下行走。即诸王属下人,非该属处,亦不许私相来往。嗣后如有私相行走之人,一经查出,即行参革。

至于诸王“招纳之事”、“大臣来往王府”等状况,雍正皇帝更是发现一例,严惩一例,绝不姑息。

两项办法下,诸王底子成为了只能清闲度日、了无事事的“闲王”,只要位置,没有权利,更谈不上对皇权的有用要挟。行至乾隆朝,乾隆皇帝以雷霆手法处理完“弘晳逆案”今后,这种“禁抑宗藩”的准则变得更为光明磊落,理所应当。自此,连续上百年的皇权、王权之争,以“赐府另居”的方法宣告了王权的完败。

晚清皇室宗亲形象

跋文

“赐府另居”的宗亲王公们,在“禁抑宗藩”的准则影响下,变得只懂放纵吃苦、消沉度日,乃至发生较为严峻的生理反常。热心“出活丧”的和亲王弘昼,便是一个极为典型的事例。行至晚清,这些宗亲王公们更是发展到沉浸吃苦、不问世事的荒诞境地,“有用”促进了清王朝的消亡。

就此来看,王权虽有要挟,但其毕竟是皇权的隶属。王权不再,皇权的消失亦不久矣。

参考文献:《清史稿·诸王列传》、《钦定大清会典则例》、《皇朝通典》、《清实录》、《清稗类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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