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业 > 正文

河北省银保监局下发通告加强人身险市场销售情况可回朔管理方法,2022年6月1日起宣布执行

前不久,河北省银保监局在2017年商业保险监管组织公布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等有关要求的根基上,下发《河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借以进一步加强保险营销员个人行为可回朔管理方法,标准保险营销员个人行为,从根源上整治人身险市场销售欺诈问题,进一步维护顾客合法权利。

据河北省银保监局详细介绍,近些年,河北省人身保险销售市场不断发展,服务项目和保障民生的功效合理充分发挥,但市场销售欺诈顽症仍然存有,引起的消费投诉经常发生,消费者权利维护工作中必须进一步加强。《办法》执行至今的实践活动表明,保险营销员个人行为可回朔管理方法可以完成营销情况可回看、重要信息可查看、问题义务可确定,是抵制市场销售欺诈个人行为、维护顾客合法权利的主要方式。与此同时,《办法》中所明文规定的保险营销员个人行为可回朔管理方法范畴等要依据河北省人身险销售市场新形势下开展调节。《通知》扩张了保险营销员个人行为可回朔管理方法范畴,并进一步优化了对商业保险销售管理流程和“双录系统”(即同步录音录像)术语的规定,提升了新技术方法在可回朔管理方法中的运用,与此同时确保了顾客的自**、独立决定权和正当竞争权。

《通知》共八条二十九款,适用在河北管辖区内市场销售人身险商品的全部人身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服务、商业保险兼业代理公司。

《通知》具体内容包含:最先是扩张人身险市场销售情况可回朔管理方法范畴。将可回朔管理方法执行范畴扩张至向普通合伙人市场销售的保险期间超出一年的人身险商品(含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但确保续险的人身险商品)。

与此同时健全可回朔视频录制內容。规定保险营销员工作人员展现合理身份证件,向被保险人执行确立详细说明责任(新式人身险商品、以身亡为支付标准的人身险商品,需依据企业产品特性和风险管控规定开展尤其表明),被保险人经业务员了解做出是不是已属实通知的回应、确定投保单填好信息内容是不是为其自己真正意思表示等,进一步强化了保险营销员工作人员的表明责任和被保险人的属实告之责任。

在可回朔管理方法中,河北省银保监局表明激励新技术应用的应用。各组织可根据置入系统软件视频语音、短视频等形式向被保险人告之保险理财产品条文等,或在达到有关规定情况下进行远程控制“双录系统”。并确立统一视频录制的质量检测规范。明确规定各组织不断完善质量检测规章制度,配置与市场销售职位单独的质量检验工作人员,对所有交易量件视听资料按不低于30%的占比在迟疑期限内全过程质量检测。

除此之外,对于材料储存和管理方法开展标准。《通知》确立全部视听资料应储存在省部级及以上商业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类商业保险兼业代理公司,规定数据信息严苛信息保密,不可外泄和拷贝,禁止作为别的商业行为。

《通知》分两个阶段执行。自发性文生效日至2022年5月31日为缓冲期,过渡期内各人身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服务、商业保险兼业代理公司融合自己具体情况,示范点进行市场销售情况可回朔管理方面;2022年6月1日,《通知》宣布执行。

下一步,河北省银保监局将再次具体指导辖内人身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服务、商业保险兼业代理公司进一步强化保险营销员个人行为可回朔管理方法,加强平时管控,进一步维护商业保险交易。

发表评论